国内刊号

在国内申请杂志刊号怎么申请?

1266 发布时间:2020-12-26 15:20:21

  我国的《期刊出版管理规定》

  第九条 创办期刊、设立期刊出版单位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

  (一)有确定的、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;

  (二)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、章程;

  (三)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 认定条件的主管、主办单位;

  (四)有确定的期刊出版业务范围;

  (六)有适应期刊出版活动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 条件的编辑专业 人员;

  (七)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固定的工作场所;

  (八)有确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,该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;

  (九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  第十二条 创办期刊、设立期刊出版单位,由期刊出版单位的主

  办单位提出申请,并提交以下材料:

  (一)按要求填写的《期刊出版申请表;

  (二)主管单位、主办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;

  (三)拟任出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简历、身份证明文 件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;

  (四)编辑出版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;

  (五)办刊资金来源、数额及相关的证明文件;

  (六)期刊出版单位的章程;

  (七)工作场所使用证明;

  (八)期刊出版可行性论证报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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